2017 年成都的科目三主要修改內容包括: 1. 綠燈亮起后的車輛起步,前方無其他車輛、行人等影響通行時,10 秒內未完成起步的直接評判為不合格。 2. 起步、轉向、變更車道、超車、靠邊停車操作,不打轉向燈直接不合格,打了轉向燈但時間未滿 3 秒就轉向也直接不合格。 3. 路口不禮讓行人直接不合格。 4. 科目二直角拐彎項目應開啟轉向燈,完成轉彎后關閉轉向燈。 5. 科目三“起步”項目中,起步前,未觀察內、外后視鏡,回頭觀察后方交通情況的,直接不合格;變更車道時,控制行駛速度不合理,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,不合格;停車后,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 50 厘米的,不合格。